整改
鹽池:強化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 做實巡察“后半篇文章”
鹽池縣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,不斷強化巡察成果綜合運用,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,以巡察工作開展推動以巡促改、以巡促建、以巡促治。
拓寬反饋范圍,強化統籌協調。每輪巡察結束,縣委巡察組在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意見的同時,同步以書面形式將反饋意見抄送其分管或聯系縣委相關負責人、紀委監委、組織部、宣傳部及行業主管部門,并印發監督部門整改工作提示卡,明確整改的政治要求、時限規定、工作任務、工作方法和責任傳遞,推動日常監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好監管職責,構建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。
做實日常整改監督,壓實整改責任。整合縣紀委監委、組織部、宣傳部、巡察辦等單位整改日常監督力量,建立被巡察黨委巡察整改方案、巡察整改報告“四方聯審”工作機制,同時,建立紀檢監察、組織部門和行業相關部門對巡察整改情況督查督辦制度,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實作為紀檢監察、組織部門和行業相關部門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,交接好巡察整改監督的“接力棒”。
聚焦問題導向,強化成果運用。落實巡察整改任務閉環督辦機制,明確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,將“多股繩”擰成“一股勁”,增強抓好整改的合力。對巡察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研究、分類施策,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、各職能部門巡察整改合力作用,推動問題整改不走過場,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制度機制。同時,通過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相結合,推動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,從嚴落實巡察整改情況通報機制,讓群眾知道有監督、參與監督,切實提升群眾對巡察整改成果的滿意度。(鹽池縣紀委監委 唐文虎)